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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试验站2022年事业发展目标考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文章来源: 点击数:更新日期:2023-01-10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综合试验站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校科字〔2022〕10 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试验站自评、新农院初审、综合试验站管理委员会评议,并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通过,现将综合试验站2022年事业发展目标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皖西北试验站、皖东试验站工作成效突出,给予工作人员年度基本岗位津贴的20%奖励;皖西北综合试验站张运海、皖东综合试验站陈友根等2位站长为年底考核优秀。

皖北、皖中、大别山、江淮分水岭、皖南、皖西南6个试验站工作成效明显,给予工作人员年度基本岗位津贴的15%奖励。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向纪委办或新农院反映。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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