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2015年7月27日省科技厅发布)和《关于印发< 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校科字〔2016〕31号)等文件要求,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对工学院学院曹成茂课题组的一种双模糊控制的智能化绿茶生产线专利,提出转让使用权五年给“安徽三九农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 工学院曹成茂课题组根据知识产权转让实际情况与安徽三九农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该专利的有偿使用费用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2. 转让费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公示期自2019年3月7至2019年3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反映。
电话:65786609
邮箱:xnc@ahau.edu.cn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