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2015年7月27日省科技厅发布)和《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校科字〔2016〕31号)等文件要求,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对信息与计算机学院张友华课题组(成员:张友华、刘飞、范国华、高羽佳、陈祎琼)的《一种二维码的生成方法及其应用》发明专利(授权号:ZL 2014 1 0577976.5),提出转让给“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信息与计算机学院张友华课题组根据专利产品转让实际情况与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该专利产品的有偿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2. 转让费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公示期自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10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反映。
电话:65786609
邮箱:xnc@ahau.edu.cn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