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2015年7月27日省科技厅发布)和《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校科字〔2016〕31号)等文件要求,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对茶与食品科技学院杜先锋课题组的“一种检测陈化大米的方法”专利,提出转让给“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杜先锋课题组根据知识产权转让实际情况与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该专利的有偿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2. 转让费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公示期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反映。
电话:65786609
邮箱:xnc@ahau.edu.cn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