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2015年7月27日省科技厅发布)和《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校科字〔2016〕31号)等文件要求,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对资源与环境学院徐微课题组的“一种生物脱氮除磷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授权给“合肥皖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许可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 资源与环境学院徐微课题组根据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实际情况与合肥皖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有偿实施许可费用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2. 实施许可费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公示期自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反映。
电话:65786609
邮箱:xnc@ahau.edu.c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