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2015年)和《安徽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校科字〔2016〕51号)等文件规定,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对茶与食品科技学院李叶云、沈周高课题组“茶树低温胁迫下miRNA荧光定量PCR内参基因及其筛选方法和应用”专利(专利号:ZL201510564178.3)和“一种茶树无性快繁方法及用于方法中的生根培养液””专利(专利号:ZL201210424394.4),提出转让给安徽省祁门县祁红茶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李叶云、沈周高课题组根据知识产权转让实际情况与安徽省祁门县祁红茶业有限公司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该专利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2.转让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公示期自2020年8月24日至9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反映。
电话:65786609
邮箱:xnc@ahau.edu.cn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