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2015年)和《安徽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校科字〔2016〕51号)等文件规定,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对生命科学学院王在贵课题组“一种抑菌用荷叶-玉米须-硫磺合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专利号:ZL 2015 1 0032640.5),提出转让给南山饲料淮安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生命科学学院王在贵课题组根据知识产权转让实际情况与南山饲料淮安有限公司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该专利转让费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2.转让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公示期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反映。
电话:65786609
邮箱:xnc@ahau.edu.cn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