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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暨“安科生物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 点击数:更新日期:2025-11-24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全体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研究生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25“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暨“安科生物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硕士生名额分配参照参评人数而定,其中,“优秀研究生”名额按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评选,为5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按参评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评选,为2人。

三、评选条件

(一)申请优秀研究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无不及格课程,修满规定学分;

4.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

二)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除满足第五条基本条件外,还应:

1.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3.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位列班级前50%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

符合评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2)、《新农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考核表》(附件3)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推荐确定,报送至各试验站联络员处,由各试验站联络员收集完整后报送至班长处

2、学院组织初审

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各班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申请人按照评审细则和班级名额由班级评定等级并在班级内部公示无误后上报学院“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院“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审定。

推荐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评审要求

1、学院成立7人组成的“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领导、研究生行政工作负责人、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的制定和评审工作。

2、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 “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一般不再评定。

3、今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4、研究生干部指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等,其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需经学院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班和主要学生干部。

5、担任校级研究生组织和研究生分会的干部不得同时向研工部和学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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