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学院(部):
为培育学校技术推广骨干力量,打造农业科技推广“标杆”团队,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校行字2020年[33]号)文件精神,在充分征集拟定榜单的基础上,明确专项榜单方向,现就申报2021年农业科技推广“揭榜挂帅”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榜单方向
1、粮食和农林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品和经济动物等方面新品种示范与推广;
2、粮食和农林经济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关键技术(新产品)应用与推广;
3、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新产品)应用与推广;
4、现代农业装备示范与应用及相关技术服务;
5、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新技术)示范与推广。
二、项目数量与经费
本年度农业科技推广“揭榜挂帅”专项设立5项,每项资助6万元,鼓励项目组争取项目实施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综合试验站提供相关配套支持。
三、揭榜条件
1、根据地方自然资源禀赋,项目应符合地方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成果应用性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示范推广价值。
2、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所在项目组应拥有可供示范、推广的科研成果,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科技推广能力。
3、项目开展要结合产业联盟标杆团队打造、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
四、揭榜流程
1、材料申报。意向揭榜者填写《揭榜申报书》(见附件)。并将《揭榜申报书》等相关书面材料(一式4份)于2021年9月13日前报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勤政楼14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nc@ahau.edu.cn。
2、评审公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议,拟定中榜名单,并进行公示。
3、项目立项。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中期检查前,项目经费70%的额度用于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合格可继续使用项目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将限期整改,若整改达不到要求,则终止资助。
2、项目验收以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和有关成果示范、推广或应用的材料为依据,以申报书设计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和效益为主要内容。
验收工作由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组织实施。
有关要求
1、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2、揭榜方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联 系 人:夏迎春
联系电话:0551-65780585
邮 箱:xnc@ahau.edu.cn
附: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农业科技推广揭榜申报书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