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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庆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 点击数:更新日期:2021-09-30

为扎实做好国庆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学校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院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严格离肥请销假手续。教职工(含居住校内的退休人员)确需离开合肥市的,须填写《疫情期间出行审批表》报人事处备案,省内出行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省外出行须分管校领导批准;副处级干部由分管校领导批准,正处级干部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主要领导审定。离开合肥市教职工返回学校前,须向本单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安康码,经本单位审核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销假进校。人事关系不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教职工,向所在单位请假,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向新农院备案。假期期间,不在合肥市的试验站工作人员返回合肥需向本单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安康码,方可进校。

2.严格离返校台账管理。新农院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师生行程动态和健康状况,针对离开合肥市的人员建立台账并及时汇总上报至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台账应包含人员基本信息、目的地、离肥时间、返肥时间、返校是否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安康码、健康状况等信息,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与本校教职工(含退休人员)在校内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的离返校台账由教职工所在单位建立管理。

3.做好假期值班。各科室和试验站要做好假期值班,新农院办公室做好各职能部门值班安排,试验站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表于930日下班前报办公室备案。按照学校国庆假期留校学生活动安排,各职能部门和皖中试验站要做好学生假期参观实践活动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疫情期间出差(赴市区外工作、请假)审批表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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