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2015年)和《安徽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校科字〔2016〕51号)等文件规定,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对茶与食品科技学院宁井铭团队“茶产业技术提升”整体技术秘密(包括:黄茶连续化“三闷三烘”加工技术;数字化闷黄技术;高档炒青绿茶连续化、清洁化加工技术;红茶数字化连续发酵技术;幼龄茶园“草布联用”防草技术;茶园“小绿叶蝉”防控综合技术;鲜叶农药残留“试纸”速测技术等7项技术),提出转让给岳西县人民政府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宁井铭团队根据知识产权转让实际情况与岳西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成果转让费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
2.转让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公示期自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反映。
电话:65786349
邮箱:xnc@ahau.edu.cn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