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发展壮大省级科技特派员(团)队伍,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皖农工组[2022]2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充实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团)“需求库”和“备选库”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96号)要求,发挥学校人才科技优势,助力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充实完善科技特派员(团)“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科技特派员。具有一定的技术专长,能够解决县域、乡村和企业、合作社的技术、经营、管理等问题的管理技术人员,已退休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技术职工,自愿申请可参与科技特派员选认。
2.科技特派团。主要分为复合型和专业型两种。学校科研服务团队可围绕县域主导或特色产业组建生产、加工、检测、销售等全要素的“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团,需提供与县区签订的合作协议。围绕某一行业或产业,组建多学科、跨部门的专业型科技特派团,需提供与服务单位签订的服务或合作协议。
二、服务内容
宣传贯彻党的科技创新和“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帮助和指导服务对象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计划,开展技术指导,创(领、协)办科技型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助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开展“科特派+党建”“科特派+乡村治理”“科特派+金融”“科特派+生态”“科特派+营销”等服务。
三、有关事项
1.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广泛宣传、认真摸排、精心组织,动员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职工(团队)积极参加,并填报《科技特派员入库登记表》(附件2)或《科技特派团入库登记表》(附件3)。
2. 已经认定为相应级别的科技特派员(团)本次也需要填写相应入库登记表,本次建立完善的“备选库”是各级科技特派员(团)选认主要来源。
3.省科技厅将根据学校建设的“备选库”进行审查,并根据科技人员(团)专长、意愿按地域、行业推荐给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精准对接选认。
4.选认的科技特派员(团)必要的工作生活补贴、奖补经费及激励保障政策按照省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5.请相关单位安排专人或科研秘书做好申请人员信息汇总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4月8日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勤政楼142室),电子版(材料)发至以下邮箱: xnc@ahau.edu.cn。
联系人:高 婷 夏迎春 65780585(办)
附件:1.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充实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团)“需求库”和“备选库”的通知》 ;
2.安徽农业大学省级《科技特派员入库登记表》;
3.安徽农业大学省级《科技特派团入库登记表》;
4.科技特派员(团)入库汇总表。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