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水产养殖动物摄食、生长旺季,也是台风、暴雨洪涝、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频发季节,水环境波动大、水质不稳定,水产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违规用药潜在风险高。为确保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和水产品市场供应有序,我站牵头组织专家编写了《2026年安徽省夏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供各地参考。
一、做好防灾准备
(一)密切关注气象信息。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通过短信、微信、电视、广播等渠道,将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以及灾害可能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等,第一时间推送给水产养殖主体,提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出现灾情及时上报。
(二)排查加固养殖设施。对养殖池塘、设施渔业、稻渔综合种养的埂坝、棚架、进排水、防逃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加固补强薄弱环节,重点确保进排水畅通。要检修维护老化、破损的电力线路、增氧机、投饵机、发电机、抽水泵等设备,谨防断电导致水生动物缺氧死亡。台风、强降雨等天气,养殖渔船必须靠岸固牢,停止水上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适当储备发电用油、防逃设施、增氧剂、消毒用品、水质改良剂等应急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能够用得上。提前储备过氧化钙、过碳酸钠、过氧化氢溶液等应急速效增氧剂,但不宜大量和长时间使用。暴雨及洪涝期间,在做好雷击、落水、触电等人身安全防范的前提下,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巡塘,力求灾情发生前,最短时间做好人员和财产转移。
二、池塘养殖
池塘养殖主要包括鱼类、虾蟹类和龟鳖类,夏季重点做好调水稳水、科学投喂、应急增氧、病害防治等。
(一)鱼类
1.苗种培育。苗种放养前,按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防控技术规范》(DB34/T 5186—2025)做好池塘清整和消毒,优先选择生石灰清塘,湿法清塘用量120—150公斤/亩,干法清塘用量50—75公斤/亩。夏季鱼苗池需控制藻类丰度,防止生长过盛引发气泡病。鱼苗及时分池,避免肉食性鱼类生长规格差异过大出现同类残食现象。分池前后做好抗应激、防缺氧和消毒工作。苗种建议优先从水产原良种场购买。
2.养殖密度。依据换水频次和尾水处理能力,合理调控养殖密度,降低应激反应,提高生长效率(详见表1)。
表 1 池塘主要养殖鱼类推荐密度
品种 | 规格(尾/公斤) | 密度(尾/亩) |
大口黑鲈 | 60—80 | 1500—2500 |
鳜鱼 | 50—100 | 1000—1500 |
黄颡鱼 | 40—60 | 8000—10000 |
鲫鱼 | 15—20 | 1500—2000 |
鳊鱼 | 15—20 | 1200—1500 |
草鱼 | 3—5 | 600—1000 |
乌鳢 | 15—20 | 2500—4000 |
3.水质调控。夏季持续高温,易导致水体底层缺氧和底质恶化,每隔10—15天加换水一次,每次加水20—30厘米,保持水位2.0—3.0米,加注新水时避免冲起底泥。定期检测水质,调控pH值(7.5—8.5)、氨氮(<0.5毫克/升)、亚硝酸盐(<0.1毫克/升)、溶解氧>4毫克/升等指标在合理范围内。增氧机使用严格遵循“三开两不开”原则:晴天中午开机2—3小时,阴雨天半夜开至天亮,凌晨必开,高温期夜间延长开机时间。针对我省夏季梅雨、高温酷热、暴雨洪涝交替等气候特点,要坚持以防为主、分类施策。
4.饲养管理。严格执行“四定”(定质、定量、定点、定时)原则,采用“少量多次”方式,每次投喂量以7—8成饱、1—2小时吃完为宜。晴天正常喂,阴天少投喂,雷雨天气不投喂。投喂质量合格饲料,严禁使用霉变、过期饲料。草鱼采用配合饲料为主、青绿饲料为辅方式,日投饲率不超过3%;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日投饲率不超过5%;饲料鳜日投饲率不超过6%,所用配合饲料蛋白含量不低于45%;黄颡鱼日投饲率不超过3%。
(二)虾蟹类
1.苗种选择。对虾蟹苗种进行白斑综合征病毒、十足目虹彩病毒、肝肠胞虫等常见病原检测,优先选择无特定病原(SPF)苗种,不投放检测阳性苗种。
2.养殖密度。依据换水频次和尾水处理能力,合理控制养殖密度(详见表2)。
表 2 主要养殖虾蟹类推荐密度
品种 | 规格(尾/公斤) | 密度(尾/亩) |
小龙虾(稻田) | 160—200 | 4000—6000 |
青虾第一茬(冬春季) | 800—1000 | 12000—15000 |
青虾第二茬(夏秋季) | 3000—6000 | 60000—80000 |
罗氏沼虾(池塘) | 1000—1500 | 8000—10000 |
罗氏沼虾(稻田) | 1000—1500 | 1000—2000 |
红螯螯虾(池塘) | 200—300 | 4000—5000 |
河蟹(池塘) | 80—120 | 1000—1500 |
3.水质调控。保持水位1.0—1.2米,每7—10天使用一次正规厂家生产的水质和底质改良剂。极端天气前2—3天,使用1次扩培益生菌(乳酸菌、光合细菌、EM菌等),稳定水体菌藻平衡。极端天气期间24小时开启增氧机。
4.水草管理。定期维护伊乐藻、轮叶黑藻、苦草等水草,及时清理腐败水草,保持覆盖率在40%—50%。高温期及时割除过密水草。
5.饲养管理。根据天气、水质和虾蟹摄食状况调整投喂量,科学设置投料台,定时检查料台残饵,避免过量投喂。有条件的养殖场实行严格物理隔离,防止病原交叉传播。
(三)龟鳖类
1.苗种选择。优先从资质合规、管理规范、技术专业的种苗场购买。
2.养殖密度。依据换水频次和尾水处理能力,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建议温室大棚养殖每平方米放养稚鳖不超过60只、稚龟不超过80只,池塘养殖阶段每亩放养幼鳖不超过1000只、幼龟不超过1500只,稻鳖综合种养每亩放养幼鳖不超过100只。
3.水质管理。保持水位稳定,定期加注新水,透明度控制在30—40厘米。温室大棚和池塘养殖每5—7天使用一次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
4.饲养管理。高温期调整投喂时间为清晨和傍晚,避开中午高温时段。投喂优质配合饲料,搭配适量动物性饵料,稚龟鳖日投饲率不超过8%,幼龟鳖日投饲率不超过4%,成龟鳖日投饲率不超过3%。
5.日常管理。加强巡塘,检查防逃设施,防止龟鳖逃逸。高温期间,池塘中搭设遮阳棚,为龟鳖提供避暑场所。
三、稻渔综合种养
我省夏季稻渔综合种养以稻虾、稻鳝、稻鳖共作模式为主,夏季重点做好水质调控、水草管理和病虫害防控。
(一)水位管理。保持沟凼水位1.2—1.5米,平台水位随水稻生长逐步提升,高温期加深到20—25厘米,降低田间水温。暴雨前及时排水,防止漫埂逃逸;暴雨后及时排出上层浑水,保持水质清新。
(二)水草管护。沟凼以伊乐藻为主,搭配轮叶黑藻、苦草等,水草覆盖率控制在20%—30%。高温期及时刈割过密水草,将水草高度控制在水面以下20—30厘米,防止水草出水后枯萎腐烂。定期追施水草专用肥,促进水草生长。
(三)苗种稀放。稻虾模式:6月中下旬,投放规格为2—3厘米的小龙虾苗种,密度4000—6000尾/亩。稻鳝模式:6月底至7月初,选择晴天投放规格20—30尾/公斤黄鳝苗种,密度100—150尾/亩。稻鳖模式:6月底至7月初,投放规格2—4只/公斤鳖苗种,密度50—100只/亩。
(四)合理投喂。小龙虾早晚各投喂一次,投喂量以次日早晨无残饵为宜;黄鳝和鳖根据稻田饵料资源情况,适当补充投喂饲料。
(五)日常管理。加固防逃设施,特别是进排水口和塘埂拐角处。及时清理田间杂物,保持水体流通。加强巡田,观察养殖动物活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四、设施渔业
设施渔业主要养殖鱼类、龟鳖类和蛙类。夏季重点做好通风降温、水质调控和病虫害防治。
(一)设施设备维护。全面检查温室大棚,加强通风降温。定期巡检工厂化、集装箱养殖的循环水处理、增氧、温控及过滤系统,确保其持续稳定运行。陆基圆池加强池体结构检查,及时清除污物。必须配备应急发电机,备足燃油,提前试运行,确保停电后15分钟内恢复供电增氧。
(二)苗种放养。放养前对养殖区进行彻底消毒,苗种检疫合格后,经蓄水池暂养24小时,调温后再放入养殖池。放养前泼洒维生素C等抗应激药物,增强苗种体质。
(三)密度控制。根据养殖设施与尾水处理系统的负荷能力,合理确定养殖密度。鱼类产量建议控制在15—30公斤/立方米水体,龟鳖类产量建议控制在20—40公斤/立方米水体,牛蛙产量建议控制在30—40公斤/立方米水体。
(四)合理投喂。严格遵循“以体重为基础,按摄食率动态调整”原则,日投饲率通常为养殖动物总体重的1%—5%,具体需结合品种、规格及环境因子精准计算,常规选择清晨和傍晚投喂各1次。加强通风降温,将水温调控在养殖对象适宜生长范围,通风降温效果较差的养殖场所,随水温升高适当减少投喂频次和分量,在饲料中适量添加黄芪多糖等免疫增强剂。
(五)水质管理。配置水质在线监测与报警设备,实时监控水温、溶氧、pH值、氨氮、亚硝酸盐等关键指标,确保水体pH值7.0—8.5,溶解氧>5毫克/升,氨氮<0.5毫克/升,亚硝酸盐<0.1毫克/升。定期换水,及时除污,养殖尾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六)日常管理。定期对养殖池体、管道及工具进行消毒,不同养殖车间的工具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感染。加强日常巡检,及时清除池内杂物、沉积物,避免养殖动物体表损伤。
五、水生动物疾病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落实绿色防控措施,重点防控夏季高发的病毒性、细菌性和寄生虫性疾病。
(一)积极预防
1.鱼类。坚持每日巡塘,观察鱼类活动、摄食和体色变化,发现离群独游、体色发黑、厌食等异常个体及时隔离检查。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提前1天停食,全池泼洒抗应激药物。建议在饲料中适量添加黄芪多糖等中成药(旨在减少或替代抗生素使用),每投喂5—7天,停10—15天后再投喂,严禁使用泼洒杀虫药、投喂抗生素的方式预防鱼病。
草鱼、鲫鱼、鳊鱼、大口黑鲈、乌鳢等定期拌饲三黄散等预防出血病、细菌性败血症、肠炎、鲫造血器官坏死病、诺卡氏菌病和肝胆综合症等;鳜鱼严格消毒饵料鱼,预防寄生虫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黄颡鱼定期使用聚维酮碘消毒水体,预防裂头病和烂身病等。
2.虾蟹类。增加增氧机开启频次,养殖后期配合使用颗粒化学增氧剂改善池底溶氧。适时通过分塘、捕捞上市等措施降低养殖密度,避免过度拥挤诱发疾病。科学投喂,建议在饲料中添加维生素C等免疫增强剂。
3.龟鳖类。保持水质稳定,定期对水体和养殖工具进行消毒。投喂新鲜优质饲料,发现病龟病鳖及时隔离,防止疾病传播。
4.蛙类。夏季高温高湿,牛蛙养殖进入病害高发期。核心做好防控准备,预防要“外养环境,内强体质”(既要应对高温应激,也要阻断病原传播);治疗要请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现场诊断,规范用药,从源头保障蛙产品质量安全。
(二)精准防治
1.鱼类。夏季重点防控草鱼出血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鳊鱼细菌性败血症、大口黑鲈/乌鳢诺卡氏菌病、鳜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黄颡鱼裂头和烂身病以及车轮虫、指环虫等寄生虫病。
(1)病毒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药物,发病后立即停止换水、消毒和拉网操作,保持高溶氧,及时捞出病死鱼并无害化处理,少量投喂拌有板蓝根、大黄末、维生素等的饲料,促进鱼体免疫力恢复。
(2)细菌病:采用“外消+内服”联合治疗。外用药选用含氯石灰(水产用)或聚维酮碘溶液全池泼洒,连用2次,间隔1天;内服药根据药敏结果选用氟苯尼考粉、恩诺沙星粉等,连用5—7天,饲料投喂量减半。
(3)寄生虫病:仅在寄生虫数量较多时用药,确诊寄生虫种类后选用针对性杀虫药,严禁盲目使用广谱杀虫剂。用药后加强增氧,防止缺氧浮头。
2.虾蟹类。重点防控白斑综合征、十足目虹彩病毒病、肝肠胞虫病、河蟹螺原体、“牛奶”病等。病毒性疾病发生时,停料3—5天,增加溶氧,稳定水质,可投放适量鱼类清除患病个体,切断传播途径。河蟹“牛奶”病无特效治疗药物,重点选用无病原蟹苗。
3.龟鳖类。重点防控腐皮病、肠炎病等细菌性疾病。发病后及时隔离病龟病鳖,改善水质,外泼聚维酮碘溶液,内服氟苯尼考粉等敏感药物,连用3—5天。
4.蛙类。重点防控蛙脑膜炎(歪头病)、红腿、腐皮、细菌性肠炎等疾病,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防控技术要点:一是合理投喂,高蛋白配合饲料日投饲率不超过8%,以1小时内吃完为宜,避免残饵腐败水质;二是内服保健,每隔10—15天,在饲料中添加多维、乳酸菌或免疫多糖,连喂3—5天增强抵抗力;三是强化护肝,高温期代谢负担重,建议搭配三黄散等中草药保肝利胆;四是水体消毒,每天清除食台残饵粪便,每半个月用漂白粉或生石灰全池泼洒,疾病流行季可改用聚维酮碘或三氯异氰脲酸;五是无害化处理,发现病死蛙立即捞出,深埋或焚烧,严禁乱丢以防传染。
(三)规范用药
1.基本要求。水产养殖用药必须符合SC/T 1132《渔药使用规范》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5年1、2号)》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绿色防控、规范用药”理念,优先采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措施,做到科学用药、对症下药,防止药物滥用,减少化学药物使用。加强假、劣兽药的鉴别能力,可在“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中查询兽药信息,避免买到假、劣兽药。
2.禁用与管控药物。严禁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喹乙醇等国家禁用兽药,以及人用药、原料药和无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非药品”“动保产品”。重点管控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盐酸多西环素等常用兽药,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和休药期使用,严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特别强调:水产养殖动物发病时,一定要到现场进行综合诊断,凭经验、盲目用药是导致病害失控、药物残留超标及养殖亏损的主要原因。龟鳖类、蛙类在防治病害时严禁使用人用药、原料药等,使用人用药的养殖主体,将面临行政、民事和刑事等法律责任追究。
3.注意事项。严禁中午高温时段全池泼洒药物,宜选择傍晚用药。切忌盲目加大用药剂量和多种药物混合使用,确需联合用药时应咨询水产技术人员。用药后24小时内加强巡塘,持续开启增氧机,防止养殖动物缺氧死亡。不同养殖品种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大口黑鲈、鳜鱼等对有机磷类药物敏感,严禁使用。
4.休药期管理。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草鱼、鲫鱼、鲤鱼、鳊鱼、大口黑鲈、乌鳢、鳜鱼、黄颡鱼等上市前必须预留充足休药期。所有水产养殖用药的休药期以《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5年1、2号)》及产品说明书标注为准。水产品上市前必须进行药残自检或委托检测,出具达标合格证后方可上市销售。
5.养殖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苗种来源、投放时间、水质检测、饲料投喂、病害发生、用药情况及产品销售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实现水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信息来源:http://nync.ah.gov.cn/snzx/tzgg/58269781.html)